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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要推动渔业与农业、旅游、康养、文创等产业深度融合。重点支持渔区发展渔家乐、渔家民宿、渔文化节庆等旅游项目,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渔业文化旅游品牌。同时,鼓励渔业加工企业向高附加值深加工领域延伸,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渔产品保鲜和附加值。
2. 发展现代化渔业产业集群
围绕优势水域和特色品种,建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区或示范基地,实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或“一县一镇”的集群发展模式。通过集中连片的养殖示范区和加工集聚区,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交流和产业带动,提升区域竞争力。
3. 培育品牌与市场主体
加强渔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培育,鼓励其通过商标注册、地理标志认证等方式打造区域品牌。引导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与电商平台、批发市场、餐饮企业形成对接,为渔产品开拓多元销售渠道。同时,扶持具有影响力的小微企业、家庭农场和个体工商户,增强渔业产业链安全和灵活性。
(二)生态保护与修复
1. 强化渔区生态承载力管理
在乡村振兴框架下,要把渔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产业发展的前提。各地需开展渔业资源承载力动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科学制定捕捞限额、分级休渔时段和养殖密度标准。对超载区域采取重点整治或生态保护区封闭措施,确保水域生态系统健康。
2. 加快海洋牧场与生态养殖示范
海洋牧场建设是生态修复的重要路径,也是渔业与生态保护融合的示范工程。要充分利用退役渔船、人工礁等载体,结合增殖放流、生态修复等方式,恢复海洋渔业资源。沿海防护林带建设、红树林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工程,也应纳入渔区生态治理体系,形成海、陆、河、湖连通的生态网络。
3. 实施绿色循环养殖模式
在淡水养殖方面,积极推广鱼—稻、鱼—虾、鱼—藕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充分利用水环境资源,提高饲料利用率并减少污水排放。鼓励建设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引进生物过滤、在线监测等技术,实现零污染或低污染生产。沿海区域要推广网箱生态养殖、生物浮床净化等技术,实现海水养殖与生态保护并重。
4. 完善生态补偿与监管机制
建立渔业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将渔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成本与补偿挂钩,实行“损害即赔偿、保护即补偿”原则。探索藻类养殖与近海养殖区域轮作、养殖区适度休耕等生态补偿模式,鼓励渔民参与生态巡护、增殖放流等活动。加强渔政与生态环境、海洋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占海、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行为,确保生态保护政策落地见效。
(三)科技驱动与示范带动
1. 建设渔业数字化管理平台
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船舶GPS定位和物联网传感等技术,建立渔业资源与环境要素的动态监测系统。通过“云平台+终端设备”的模式,实现渔民、执法人员与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捕捞动态、水质指标、气象预警等数据,为资源调控和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
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水产科学研究院、高校以及地方水产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重点突破经济鱼虾贝类的良种选育、养殖病害防控、饲料配方优化等关键技术;加大对新技术在渔区的试点示范投入,建立示范点和技术培训基地,提高渔民的技术应用能力。
3. 推动标准化与品牌化建设
制定并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绿色养殖标准、渔业生态环保标准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引导渔民和企业按照标准化模式生产。通过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渔产品从捕捞或养殖到加工运输的全过程可追溯,为品牌化运营和市场竞争提供保障。
4. 完善渔业科技服务体系
在渔区设立或改造现有的水产技术推广站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为渔民提供现场指导、诊断培训、病害防治等服务。鼓励“互联网+渔业技术服务”模式,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在线咨询、远程诊断和直播课堂,实现技术服务的精准化、常态化。
(四)渔民组织与人才培养
1. 壮大渔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
在乡村振兴政策引导下,要加大对渔民合作社、渔业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通过资金补贴、贷款贴息、用地保障等方式,鼓励渔民依托合作社进行养殖和捕捞经营,实现规模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合作社组织结构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市场对接能力。
2. 加强基层社会组织赋能
鼓励渔民自治组织、行业协会、公益性渔业志愿组织等承担资源巡护、生态监测、技术培训、渔区公益事业等职能。政府可通过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和技术推广的组织给予奖励性补贴和政策扶持,增强基层治理活力。
3. 培养复合型渔业人才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渔业发展需要既懂技术、懂管理,又懂市场、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各地应与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开设渔业经营与管理、养殖技术、渔港经济与旅游等相关专业课程,培养既懂生产又会经营的渔业新型人才。通过“送教下乡”“技术大篷车”等形式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基层技术骨干和致富带头人的素质。
4. 弘扬渔区优秀文化,凝聚乡风文明
发掘和传承渔村传统文化,如渔歌、渔俗、渔民祭海等,打造有特色的渔村文化品牌。通过文化节庆活动、渔民素质教育等方式,推动渔区乡风文明建设,提升渔民对乡村振兴的参与感与归属感,促进渔业发展与乡村文化振兴相得益彰。
(五)制度政策保障
1. 完善渔业政策体系与资金投入
根据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中加大对渔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设立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生态补偿资金和科技推广资金。统筹安排中央与地方,建立长效投入机制,确保渔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撑。
2. 优化渔业补贴和补偿机制
将渔区生态保护目标纳入补贴考核体系,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状况和生态保护任务差异,制定差异化补贴政策;对因生态保护导致收入减少的渔民给予及时补偿,将补偿额度与保护成效挂钩,真正调动渔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3. 完善渔业资源产权与使用制度
推进渔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集体与个人在渔区资源使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推行“渔场承包证”或“水域使用证”制度,实现资源使用权与经济收益权的有序流转;对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养殖主体予以资源倾斜和政策倾斜,引导渔民参与规范化、绿色化生产。
4. 健全渔业执法与监管体系
加强渔政与海洋、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衔接与协同执法,建立渔业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推行渔业执法“互联网+”模式,实现在线监测和数据共享,减少人为执法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5. 加强战略规划与目标考核
各级水产主管部门要编制“十四五”及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渔业发展专项规划,将渔业发展任务与乡村振兴目标相结合,明确年度实施指标、考核内容和责任主体。建立渔业发展绩效考核机制,将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渔民增收等指标纳入乡村振兴综合考核体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方向,强调产业兴旺与生态宜居的有机统一。渔业作为农村经济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促进渔民增收、维护湿地生态、传承渔村文化等多重价值。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渔业发展面临产业结构升级、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渔民组织和基层治理、制度政策保障等诸多挑战。本文从产业融合与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科技驱动与示范、渔民组织与人才培养、制度政策保障五个维度提出了渔业高质量发展路径,旨在为水产主管部门和渔区地方政府提供参考。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需要坚持农业优先、生态优先,统筹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和文化振兴,充分发挥渔业在乡村振兴中的综合价值。通过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加快技术推广与示范、完善基层治理与渔民组织建设、落实制度政策保障,才能实现渔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二)展望
未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推进,渔业发展仍将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渔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路径,发挥渔业与乡村旅游、康养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协同效应,实现复合型乡村产业新业态。二是要加强渔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探索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渔业生态监测与评估方法,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三是要深化渔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优化渔区资源权益分配机制,促进渔区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渔民利益共享。四是要持续加大对渔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的投入,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等方式,培育更多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五是要关注新一代渔民群体的需求,加强乡村振兴与渔村青年创业就业的衔接,为渔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总之,在二十届三中全会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引领下,我国渔业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多元共治,强化制度保障与科技支撑,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渔业发展格局,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渔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