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浏览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调要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渔业作为重要的第一产业组成部分,面临资源承载压力加大、环境污染日趋严峻、产业结构升级滞后等问题。本文在梳理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渔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主要困境,深入探讨在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指导下的渔业转型升级路径。研究认为,应从完善资源保护与生态补偿制度、推广绿色养殖与生态捕捞技术、推进渔业数字化与精准化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与市场体系、强化渔区生态修复与海洋牧场建设、健全法治与监管机制六个方面入手,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最后,通过典型区域实践案例,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与创新的政策建议,为水产主管部门和渔业相关主体提供参考。
关键词 二十届三中全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渔业转型;产业升级
一、引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为各领域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渔业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渔民增收,是实现乡村振兴和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然而,长久以来,我国渔业在追求产量和效益的过程中,过度捕捞、养殖污染、围海围滩等问题日益凸显,生态承载力趋于临界甚至超载,制约了渔业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渔业绿色转型与产业升级,必须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统筹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创新制度机制与技术支撑,构建符合现代化要求的渔业发展新模式。本文拟从政策精神解读、现状剖析、转型路径和典型案例等方面展开研究,以期为水产主管部门和渔业企业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思路。
二、二十届三中全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解读
(一)生态优先的核心内涵
生态优先强调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于渔业而言,生态优先意味着要从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出发,科学确定捕捞强度和养殖规模,尊重海洋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防止以破坏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
(二)绿色发展的基本要求
绿色发展要求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在渔业领域,应推动绿色养殖技术和生态捕捞方式的普及,减少养殖废水排放和渔业废弃物污染,引导渔业生产从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转变,形成可持续的产业链与供应链。
(三)现代化渔业治理体系构建
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协同、法治保障的生态治理格局。渔业治理体系建设要强化渔政、海洋、环保等部门协同联动,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实现资源保护、生产监管与市场监督的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为渔业转型升级提供制度和技术保障。
三、我国渔业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
(一)资源环境方面的挑战
1. 近海捕捞超载。尽管近年来实施了分区限额捕捞和休渔制度,部分重点鱼种资源仍处于低位水平,个别海区超采现象突出,海洋生态系统承载压力加剧。
2. 养殖污染与生态破坏。大规模集约化养殖区污水排放量大,养殖废弃物富营养化严重,部分围海养殖导致滩涂资源丧失和海洋生态系统破碎。
3. 海洋生态修复滞后。人工增殖放流规模与生态修复投入相对不足,海洋牧场建设进度缓慢,海洋生态系统稳态恢复进程不理想。
(二)产业结构与技术水平存在瓶颈
1. 养殖模式以传统粗放型为主。多数养殖户仍采用池塘、网箱等传统养殖方式,饲料利用率低,病害防控与水质调控技术薄弱。
2. 捕捞技术与捕具存在落后性。部分渔船使用燃油效率低、渔罩渔网等渔具使幼鱼和非目标物种误捕现象严重,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3. 科研成果转化不足。水产科研机构在新品种选育、绿色饲料、养殖病害防控等方面取得的技术和成果很难在基层养殖场快速推广应用,技术普及度和应用率不高。
(三)管理与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1. 数字化与信息化建设滞后。渔业资源动态监测、渔船与养殖场环境在线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尚未形成全国统一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程度不足。
2. 渔民与企业组织化程度弱。渔民合作社和渔业企业多为小散经营,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和集群协同,缺乏统一品牌和市场话语权。
3. 法治与监管体系不够健全。执法力量分散、部门协同不足,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盲区,处罚威慑力不够,渔业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
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指导下的渔业转型升级路径
(一)加强资源保护与生态补偿制度建设
1. 完善渔业资源承载力评价体系
建立覆盖近海和内陆水域的渔业资源动态监测网络,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声呐探测等技术手段,对鱼类数量、分布格局、海洋环境指标等实施实时监测和评估。基于监测数据,定期修订捕捞限额和休渔区域,确保渔业活动在生态承载范围内进行。
2. 健全渔业生态补偿机制
对于主动减少捕捞强度、参与海洋生态修复、使用绿色养殖技术的渔民和企业,给予差额补偿和财政补贴。探索将蓝碳、碳汇项目与渔业生态补偿相结合,对海藻养殖、红树林恢复等生态服务价值进行量化,实现渔民生态保护收益多元化。
3. 推进海洋牧场与人工增殖放流
加大对海洋牧场建设的财政和技术支持,选取适宜区域开展海洋牧场示范项目,充分利用退役渔船和人工礁技术,恢复近海鱼类栖息地。开展经济鱼类和贝类的人工增殖放流,制定放流后资源利用的监督与评估制度,实现生态修复与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良性循环。
(二)推广绿色养殖与生态捕捞技术
1. 发展循环水生态养殖模式
在淡水养殖方面,推广鱼—稻、鱼—虾、鱼—藕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利用稻田或稻作种养结合系统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养殖废水排放。支持示范基地建设,通过技术指导和财政补贴,引导养殖户采用循环水养殖设备和生物过滤系统,降低养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2. 推广生态网箱与低碳捕捞技术
在海水养殖方面,推广生态网箱、立体养殖或养渔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降低养殖密度与饲料投放,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鼓励研发和使用高效低耗的渔船动力系统和新型渔具,对非法捕捞和过度捕捞行为实施技术限制,如自动识别禁捕区域和非法捕捞行为的智能渔网,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3. 加强水产病害绿色防控与可追溯管理
运用生物制剂、益生菌、中草药替代抗生素进行病害防控,减少药物残留和环境风险。建立水产品质量与安全追溯体系,将饲料、用药、捕捞或采收记录等信息纳入可追溯链条,实现绿色标识与标准化生产管理,增强消费与市场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