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浏览4.1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审计平台建设
以A市为例,2022年,A市审计局牵头开发了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审计平台,实现了“数据一网通查、风险一网监控、问题一网处置”。该平台具备如下创新亮点:
跨部门数据自动采集:与交易中心、财政、税务、住建等部门系统对接,实时抓取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
智能算法辅助监督:通过设置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合同变更异常等风险模型,对重点项目自动预警;
审计流程再造:将审计意见实时嵌入交易流程,对高风险项目实施动态跟踪和反馈;
案例成效显著:2023年共发现异常项目120起,涉及资金5.8亿元,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案件20起,起到了明显的震慑和规范作用。
4.2 “区块链+审计”在土地交易领域的应用
B省自然资源部门与省审计局合作,在土地出让领域试点“区块链+审计”监管模式。所有交易数据实时上链,形成不可篡改的数字证据。审计机关可随时查询关键数据节点,对出让流程、竞买过程、资金到账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极大提升了监督的透明度和权威性。2022年试点期间,有效遏制了土地交易领域的串标、暗箱操作等问题,受到了上级部门表扬。
4.3 政府采购透明化的审计监督创新
某市审计局通过数据对接,建立了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对采购预算、招标过程、供应商资质、合同履约等全环节动态监控。通过算法识别报价异常、重复投标、供应商利益关联等高风险现象,并与纪检、财政等部门协同处理,显著提升了采购公正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五、创新成效与问题反思
5.1 创新成效
提升了监督实时性与精准性:数据自动采集与智能分析大幅提高了问题发现和风险识别的时效性;
推动了部门协同与信息互通:跨部门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形成监管合力;
增强了社会参与和外部监督:部分地方探索信息公开、第三方参与和公众举报,丰富了监督渠道;
促进了交易流程规范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字化、标准化流程再造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
5.2 现实问题与改进空间
数据标准和平台互通仍待加强:部分地方平台技术标准不一,信息难以互认互通,影响监督效能;
智能化应用广度和深度不足:AI、大数据等技术在中西部及基层推广有限,部分环节仍依赖人工处理;
专业人才和能力储备短板明显:复合型监督人才紧缺,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队伍建设滞后;
问责与反馈机制有待完善:部分问题发现后整改、反馈、问责机制不健全,影响治理闭环。
六、完善审计监督创新的政策建议
6.1 完善顶层设计和制度规范
建议国家层面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审计监管指导意见,明确数据标准、接口规范和监督程序。推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标准一体化,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创新监管模式。
6.2 强化跨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
以大数据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审计、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数据全量、实时共享。探索建立“数据湖”或“数据中台”,支撑全流程、全环节、全覆盖监督。
6.3 加强智能化技术应用
加大投入,推进AI、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技术在审计中的深度应用。建立统一的风险模型库和算法平台,实现模型、工具共享,提升问题发现和风险预警能力。
6.4 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
加快培养既懂监督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定期组织跨部门专业培训,鼓励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库、智库平台。
6.5 完善社会监督和反馈机制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反馈和问责闭环,提升治理效能和社会公信力。
结论与展望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审计局监督创新是推动交易规范、高效、防腐的关键。当前,审计局通过嵌入式、智能化、协同化等手段,初步形成了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的监督新格局。展望未来,随着数字经济和智能社会的发展,审计监督机制还需不断迭代升级,更好应对新风险、新挑战。应坚持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并重,推动数据共享、智能监管和多元协同,夯实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守护公共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