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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第三,监督干部的数字化素养和运用能力不足。尽管平台不断升级,但如果监督干部缺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专业素养,无法熟练操作和分析数据,那么再先进的平台也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这导致一些监督干部对信息化监督存在畏难情绪,甚至抵触心理,未能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效率。
5.3监督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不足
监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政治过硬是监督机制有效运行的决定性因素。然而,当前部分监督干部在能力和作风方面仍存在不足。
首先,部分监督干部专业能力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督要求。随着腐败问题日益复杂化、隐蔽化、专业化,监督对象可能涉及金融、科技、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对监督干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由于专业背景单一、知识更新滞后,难以精准识别和有效查处新型腐败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例如,对金融腐败、数据腐败等新型腐败形式的研判和取证能力不足。
其次,履职担当意识不够,出现“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监督宽松软等问题。尽管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持续,但在一些地方,少数监督干部仍存在畏难情绪,害怕得罪人,担心影响个人前途,导致在发现问题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对违纪问题查处不力。这种“好人主义”和监督宽松软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内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第三,监督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结构单一、经验传承不足等问题。缺乏既懂党纪国法、又懂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专家型人才,难以满足高强度、高专业的监督工作要求。
5.4群众参与和外部监督动力不足
构建大监督格局,离不开群众参与和外部监督的协同发力。但当前在这两个方面仍存在不足。
首先,党内外监督协同机制不完善,未能形成强大合力。尽管中央强调构建“大监督格局”,但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形式之间的制度衔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运用等机制仍有待完善。各监督主体之间可能存在“各自为政”、信息壁垒、重复监督或监督盲区的问题,影响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体效能。
其次,群众监督动力和积极性不足。尽管畅通了举报渠道,但部分群众对监督的有效性仍持观望态度,担心举报后得不到及时回应或遭到打击报复。群众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理解不深,参与监督的意识和能力有限,导致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其“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
第三,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覆盖面有限。党内民主监督在基层落实中仍存在形式化倾向,党员民主权利保障仍需加强。舆论监督受制于媒体属性、监督范围等因素,其广度和深度有限,难以对所有权力运行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外部监督可能难以触及。
这些问题和挑战的存在,表明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创新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续的改革和投入,才能真正实现党内监督体系现代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六章加强和创新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的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与挑战,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从完善制度体系、推进科技赋能、提升队伍素质、深化内外协同和强化成果运用等多个维度,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6.1完善法规制度与监督体系建设
制度是根本,体系是保障。必须持续完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健全科学完备、权责清晰的监督体系。
第一,持续推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创新,提升制度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现有党内法规,弥补制度空白,堵塞制度漏洞。例如,在数字化治理、新型腐败、隐形变异“四风”等方面,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纪律规定和监督办法。同时,加强党内法规的解释和宣传,确保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
第二,健全权责明晰、制度完备、运行高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党的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定位和权限范围,避免权责不清、推诿扯皮。优化监督流程,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三,强化各类监督主体的分工协作,推动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协同发力,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监督主体(如组织、审计、司法、信访等)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结果通报等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探索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判监督形势,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复杂问题,形成“一盘棋”的监督格局。
6.2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监督平台建设
数字化、智能化是未来监督发展的趋势,必须加快平台建设,提升科技赋能水平。
第一,加快“互联网+监督”平台、智慧监督系统建设,提升数据采集、分析和预警能力。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统一技术标准,实现各级各类监督数据的全量归集、清洗和标准化。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构建多维度、智能化的数据模型,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高风险岗位进行实时监测和智能预警,实现对潜在违纪违法线索的精准识别和自动推送。
第二,加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技术培训。在推进数字化监督的同时,必须将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安全防护体系和应急预案,强化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防范数据泄露和滥用。同时,要加大对监督干部的数字化素养和技术运用能力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既懂党纪国法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确保平台功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第三,推动数字化监督向基层延伸,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针对基层数字化基础薄弱的现状,要加大对基层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支持,推广简便易行、成本较低的数字化监督工具和应用。鼓励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创新数字化监督场景,例如,在村(居)务公开、惠民资金使用、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上链、全程留痕、不可篡改,提升基层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6.3提升监督干部队伍专业能力与作风建设
监督队伍是监督工作的主体,其能力和作风直接决定监督成效,必须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第一,完善监督干部选拔、培训、考核、激励和容错机制,培养专业化、复合型监督人才。
优化选拔机制。拓宽选人视野,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外选拔具有法律、审计、金融、信息技术、工程等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充实监督队伍。
强化系统培训。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心理学、新技术运用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健全考核激励。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政治忠诚、履职尽责、办案质量、廉洁自律、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并与干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奖励惩戒挂钩。同时,健全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
落实容错纠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干部容错纠错制度,为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忠诚履职但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干部撑腰鼓劲,消除其后顾之忧,激发其监督的积极性。
第二,强化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激发监督干部担当精神和创新动力。引导监督干部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形象,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监督宽松软等问题。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确保监督干部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打铁必须自身硬,维护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6.4深化民主监督与群众参与
激发党内外监督活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格局,离不开深化民主监督和群众的广泛参与。
第一,创新群众参与监督方式,完善党务公开、群众评议、信访举报等民主监督机制。
拓宽群众参与渠道。鼓励基层党组织探索建立“民主恳谈会”“党群议事会”等协商民主平台,让群众对党内事务、基层治理进行民主协商和监督。
提升公开透明度。推进党务、政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公开内容要更加细化、可读性更强,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健全信访举报受理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受理、转办、办理、回复全流程,确保群众举报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和反馈,提升群众对监督的信任度。
发挥廉情信息员作用。组建基层廉情信息员队伍,由威望高、责任心强的党员和群众担任,定期收集和反映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作风问题。
第二,加强宣传引导,激发群众监督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党内外监督融合发展,提升监督治理水平。加大对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普及监督知识,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和能力。宣传群众参与监督的成功案例和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打消顾虑,积极主动参与到党内监督中来。建立健全党内外监督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促进各类监督形式的贯通协调,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6.5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
监督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必须健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实现监督的闭环管理和长效治理。
第一,完善问题发现、反馈、整改、跟踪、问责全链条闭环管理。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计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并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甚至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第二,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转化。推动监督成效应用到党的治理体系和工作实践各环节。
转化为制度建设。对监督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深入剖析其深层原因,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发生。
转化为干部管理。将监督发现的干部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组织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
转化为决策参考。监督机构要定期向党委(党组)汇报监督工作情况,提供分析研判报告,为党委(党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转化为教育警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进行深入剖析,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写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教育作用。
第三,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格局。通过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实现监督与整改的良性互动,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效能的实际成效,从而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形成长效化的治理格局。
第七章结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的创新,是中国共产党推进自我革命、实现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抓手和制度保障。本文系统梳理了党内监督机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其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的演进脉络,并重点剖析了新时代党内监督在法规制度体系、监督方式和工作机制、数字化赋能以及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内容与实践路径。通过对这些创新的审视,我们清晰地看到,党内监督在推动党风政风根本好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规范权力运行、净化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效能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显著成效,积累了弥足珍贵的典型经验。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推进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现代化进程中,仍面临着制度执行力与监督合力不足、数字化监督能力和安全保障有待提升、监督干部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不足、以及群众参与和外部监督动力不足等深层次问题与挑战。这些问题,要求我们必须持续深化改革,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加以解决。
展望未来,应持续深化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创新,将其置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大框架之下,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具体而言,要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确保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监督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督的精准性、效率和覆盖面,同时筑牢数据安全防线。要提升监督干部队伍专业能力与作风建设,培养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精湛的监督铁军,并完善容错纠错和激励保护机制。要深化民主监督与群众参与,拓宽群众意见表达和监督渠道,激发党内外监督活力。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形成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跟踪问责、固化制度、推动发展的闭环管理,确保监督成效持续巩固和转化。
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的创新,是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根本保障。只有持续完善这一机制,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