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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阐明了党内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根本地位和战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监督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途径”。他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和论断: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将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强调“两个维护”是党内监督的根本任务。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将惩治、制度约束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出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大监督格局”。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这些创新发展,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进行有效自我监督、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理论体系,指导了新时代党内监督的实践创新。
2.2党内监督机制的历史演进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机制,是随着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逐步演进、完善的。
2.2.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党内监督探索
在创建初期和革命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对于保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极端重要性。
早期探索。党在成立之初就建立了纪律检查机构,如中央监察委员会,以加强党内纪律约束,惩治腐败分子,保证党的纯洁性。
整风运动的开创性实践。1942年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党内大规模自我监督实践。它以整顿学风、党风、文风为主要内容,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文件、对照检查等方式,纠正了党内存在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和作风,统一了全党思想,增强了党的团结和统一。延安整风不仅开创了党内大规模自我监督的先河,也为后来党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群众评议和民主监督。在根据地建设时期,党组织还探索了群众评议党员干部、人民战争中群众对军队和政府的监督等,将外部监督引入党内监督的实践中,增强了党群干群的血肉联系。
在这一时期,党内监督方式主要以政治教育、思想整顿、纪律处分和群众评议为主,目标是确保党组织的纯洁性、巩固革命根据地、赢得群众支持。
2.2.2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时期的制度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党内监督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开始走向制度化、体系化建设。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1949-1966)。党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中央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党纪的规定,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并通过“三反五反”等运动,惩治了一批贪污腐败分子。同时,强调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这一时期,党内监督的重心是维护党的高度集中统一,防止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
“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内监督制度遭到严重破坏,纪检监察机构被撤销,导致党内生活严重不正常,权力失去有效制约,教训极其深刻。
改革开放时期(1978-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教训,恢复重建纪律检查机构,健全党内监督法规制度。
制度逐步完善。先后制定或修订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形成了涵盖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体系。
监督方式拓展。实行巡视制度,派驻纪检组等方式开始探索。
反腐力度加大。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党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这一时期,党内监督从恢复重建走向逐步完善,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挑战,如监督的刚性不足、权力制约不够到位、少数腐败分子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惩治等。
2.2.3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监督机制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构成严重威胁。在此背景下,全面从严治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深入推进,党内监督机制创新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实现了理念、体系、方式和工具的质的飞跃。
理念创新:
把党内监督放在首位。明确党内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核心,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
强调政治监督。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三不腐”一体推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大合力,从惩治、制度、教育三方面系统施治。
体系创新: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构建起科学严密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方式创新:
巡视巡察全覆盖。实现了对所有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和中管高校的巡视全覆盖,并向下延伸开展市县巡察,形成立体式监督网络。
派驻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机构向同级党委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
互联网+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效率。
这一时期,党内监督从过去比较松软的状态变得更加严格、系统和有效,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格局,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2.3党内监督机制的现实意义
新时代党内监督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是党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党和国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
首先,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任何一个政党,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就必然会走向衰落。党内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创新,使得党能够及时清除腐败分子、纠治不正之风、弥补制度漏洞,保持肌体健康,从而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它确保了党能够始终自我革新、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和人民要求。
其次,党内监督是防范权力腐败和组织涣散的重要保障。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没有有效制约,就容易导致腐败和滥用。党内监督通过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能够有效防止公权力被异化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而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维护党组织的清廉本色和强大战斗力。它确保了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避免了政令不畅、组织涣散。
再次,党内监督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严明组织纪律。健全的党内监督机制,能够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差,规范其行为。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最后,党内监督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坚强支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内监督的强化,正是为了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党能够更好地驾驭复杂局面、应对风险挑战。通过党内监督推动党风政风好转、政治生态净化,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它是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桥梁。
第三章新时代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创新的主要内容与路径
新时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引领下,党组织内部监督机制的创新呈现出系统性、协同性和智能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法规制度体系的完善、监督方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数字化信息化监督的赋能以及高素质监督队伍的建设等方面。
3.1完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
法规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根本依据和重要保障,新时代党内监督机制创新首先致力于构建科学完备、系统规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3.1.1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快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内监督法规文件,为党内监督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规范。
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监督主体、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强调党委(党组)的全面监督责任、纪委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的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和党员的民主监督,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党内监督体系,成为新时代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和2023年修订的《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党纪处分的种类和适用情形,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具体化、可操作化,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提供了坚实依据,也为党员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出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5年和2017年修订的《条例》,对巡视工作的原则、范围、内容、方式、权限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巡视巡察工作全面开展和发挥利剑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强调“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责任压实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
通过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形成了一个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以规则、规定、办法等为补充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确保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1.2完善权责清晰的监督体系
在法规制度的框架下,新时代党内监督机制创新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覆盖、无死角监督。
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的主体地位。明确党委(党组)承担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内监督工作负总责,领导、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职能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得到强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整合监督力量,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监督格局。
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基层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神经末梢”,发挥直接监督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对党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党员民主监督。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鼓励党员通过建议、批评、举报等形式,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
推动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协同发力。强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带动和促进其他各类监督。通过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衔接。同时,健全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多元共治的“大监督格局”。
3.2创新监督方式和工作机制
新时代党内监督机制创新不仅体现在制度层面的完善,更在实践中探索和运用了一系列创新的监督方式和工作机制,提升了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3.2.1巡视巡察全覆盖与精准监督
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利剑”和“政治体检”,其全覆盖和精准监督是新时代监督创新的重要亮点。
实现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已对所有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和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全覆盖。同时,将中央巡视的经验和模式向下延伸,全面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实现了巡视巡察的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织密了监督网络,形成了“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的监督格局。
突出政治监督。巡视巡察工作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重点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维护情况,以及党内政治生态状况。
聚焦“关键少数”。巡视巡察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其权力运行的监督,发挥震慑作用。
创新巡视巡察方式。运用“下沉式”巡视、专项巡视、“回头看”、机动式巡视等多种方式,增强巡视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例如,“回头看”是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再监督,重点检查上次巡视整改情况,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推动反馈和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巡视巡察结束后,形成反馈意见,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建立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将发现的问题纳入纪检监察部门的执纪监督范围,形成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跟踪督查、成果运用、闭环管理的监督新模式。
3.2.2派驻监督与组织监督协同创新
派驻监督和组织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对其进行了体制机制创新,并强调其协同配合。
创新派驻监督体制。推进纪检监察机构向同级党委和国家机关全覆盖派驻,实现对所驻机构的监督全覆盖。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再是“婆婆”,而是“探头”和“前哨”,其监督对象从驻在部门的党员干部拓展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通过完善“室组地”联动机制(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纪委监委),加强派驻监督与地方监督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推动组织监督与纪检监督、群众监督有机衔接:
组织监督的强化。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如“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提升组织监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将政治体检、政治画像融入日常组织监督,使党员干部经常“红脸出汗”。
与纪检监督衔接。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中,注重向组织部门通报情况,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形成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的联动机制。
与群众监督衔接。鼓励党员和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和信访,及时调查核实,回应群众关切。
这种协同创新,提升了监督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合力,使得党内监督的触角更广、穿透力更强。
3.2.3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创新
党内监督离不开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新时代着力健全相关机制,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健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党务公开、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
民主评议。定期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定期向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述职述廉,接受质询和监督。
党务公开。推进党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公开党组织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党员民主权利保障。严格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鼓励党员通过正常渠道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严肃查处。
畅通群众举报、信访、意见征集、廉情监测等渠道:
线上线下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站举报平台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信访工作机制。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群众信访件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意见征集。通过座谈会、民意调查、网络问政等形式,广泛征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廉情监测。探索建立基层廉情信息员队伍,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廉洁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和信息反馈。
通过这些机制的创新,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实现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衔接和协同发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3.3推动数字化、信息化监督赋能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信息化成为党内监督创新的重要方向,为提升监督的精准性、效率和全覆盖水平提供了强大赋能。
3.3.1构建智慧监督平台
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督”“大数据监督”“云监督”等信息化监督平台的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智能化监督。
数据归集与集成。整合党务、政务、财务、干部信息、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各类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形成全面、实时、动态的监督数据池。
数据分析与智能预警。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关联分析,自动识别异常行为、廉政风险点和潜在违纪违法线索,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事中监管”转变。例如,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异常波动、项目审批的超期或频繁调整等进行智能预警。
在线举报与流程管控。建设功能完善的在线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和党员随时随地举报问题。利用电子流程控制系统,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固化留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例如,在工程招投标、财政资金拨付等环节设置电子审批和监督节点。
3.3.2强化数字档案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