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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构建“渔业大数据平台”
整合渔业资源、渔船、养殖场、渔政执法、疫病防控、水质监测等多源数据,建设“水产云”、渔业资源GIS等基础支撑平台。通过移动终端与传感设备,实现对捕捞船舶动态、养殖场生产环境、渔情信息等实时采集,以数据驱动监管决策与生产指导。
应用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
在重点渔区和养殖示范基地部署水质在线监测、智能投饵系统、视频监控等物联网设备,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对鱼病早期预警、捕捞动态识别和非法作业行为进行智能识别与预警。基于机器学习模型,对渔业资源变化趋势进行预测,为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决策支持。
开发“渔业服务移动端APP”
面向渔民和企业推出集审批查询、数据分析、渔业培训、信息发布于一体的移动应用,提供实时渔情预报、气象预警、水质监测、技术问答、政策咨询和线上培训等综合服务功能。通过移动端推送功能,实现精准信息下沉,提升渔民自主生产与管理能力。
(四)创新监管与服务模式
构建“渔民之家”服务体系
在乡镇或渔区设立“渔民之家”实体场所,集中提供行政审批、技术指导、技能培训、金融服务、法律援助等“一条龙”综合服务。通过定期举办渔民进阶培训、渔业新品种展示、市场对接会等活动,增强渔民组织化程度与参与感。
推行“渔业联合执法”
与海洋、公安、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重点打击非法捕捞、围海围滩、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建立“渔业执法联席会议”长效制度,定期通报典型违法案件和执法难点,形成跨部门、多部门协作的执法合力。
推动“渔业+乡村旅游”“渔业+康养”等新业态
鼓励渔区结合海洋文化和自然生态资源,打造渔家乐、渔文化博物馆、海洋康养中心等特色项目,拓宽渔民增收渠道。水产局要与文化部门、旅游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协同配合,为渔业企业和合作社提供政策扶持、市场营销和品牌策划,助力渔区产业融合发展。
(五)强化科技支撑与人才培养
健全渔业科研转化机制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水产局共建研发平台和现场试验示范基地,重点突破绿色养殖技术、人工增殖技术、病害防控技术等关键技术。通过成果转化基金、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推广项目,将先进技术推送到基层合作社和养殖户。
建设渔业技术推广体系
完善县级水产技术推广站和乡镇(街道)技术指导点网络,建立“技术指导员+示范户”的培训模式。定期开展“渔业生产现场会”和“水产技术大篷车”等下乡活动,为渔民提供面对面技术指导,提升基层技术服务能力。
培养复合型渔政与渔业管理人才
与职业技术院校和普通高校合作,增设渔业管理、渔政执法、水产养殖技术等相关专业或培训课程。建立渔政执法与技术岗位“双向流动”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对新任水产局干部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与考核,确保其掌握国家渔业政策法规和现代渔业管理知识。
(六)完善生态文明导向的渔业政策
健全渔业资源保护制度
完善近海资源承载力评估与限额管理机制,推动分区限额捕捞与休渔制度常态化实施。加强濒危物种保护和海洋牧场建设,对生态修复项目实行财政补贴与生态补偿相结合的模式,调动渔民参与资源保护的积极性。
推行“渔业生态补偿+碳汇”融合机制
依托海藻养殖、红树林恢复等项目,将渔业生态服务纳入碳汇市场,探索渔民参与增殖放流与碳汇收益挂钩的试点,让渔民在保护生态中分享经济成果。完善渔业生态补偿标准,将补偿资金与生态保护效果挂钩,确保生态补偿制度的公平与透明。
加强渔业绿色金融与保险支持
推动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适合渔业特点的绿色信贷产品和养殖保险产品,为渔业主体提供融资便利和风险保障。完善渔业保险补贴政策,提高保险覆盖率,降低自然灾害和疾病对渔民收入的冲击。
五、典型案例分析
(一)浙江省“数字渔政”改革实践
背景与做法
浙江省积极响应二十届三中全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于省级层面建设“数字渔政综合管理平台”,将渔船动态监测、渔业资源调查、养殖场环境监测、捕捞执法记录、渔政行政审批等功能模块整合在同一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协同监管。基层渔政人员通过移动终端实时上传执法录像、渔船照片、现场检查报告,平台自动生成执法台账和数据报表。省、市、县三级渔政部门可随时调阅执法记录和统计数据,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和行政效率。
成效与启示
“数字渔政”平台上线后,浙江省渔政执法案件侦破率提高了25%,渔船违规捕捞行为明显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平均时限缩短50%,渔民和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该案例表明,通过数字化手段打通“政务、监管、执法”三条链条,可以显著提升渔业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为全国推广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二)山东省海洋牧场与生态补偿融合探索
背景与做法
山东省某沿海城市打造“海洋牧场+生态补偿+碳汇”发展模式,将退化的近海滩涂划为海洋牧场保护区,组织渔民参与人工增殖放流和红树林种植。对放流量和种植面积符合要求的渔民,每年给予生态补偿资金,并鼓励将增殖放流产生的碳汇额度纳入地方碳排放交易所。通过碳汇收益补贴、生态补偿补贴和渔业生产收益三结合模式,实现渔区生态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
成效与启示
该市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鱼种自然回补率提升了30%,海洋生态环境改善明显;渔民通过碳汇交易和生态补偿收入增加了每户约1.2万元。该案例表明,将渔业生态保护纳入碳汇和生态补偿体系,能够有效调动渔民参与生态修复的积极性,为渔区绿色发展提供了新思路。
六、存在问题与优化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数字化与信息化水平区域差异明显,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和人员培训不到位,难以复制成功经验。
部门间协同联动存在利益博弈,有时因资源分配或职能边界争议导致数据共享和联动审批推进缓慢。
科研成果转化与示范推广机制尚不健全,基层对新技术接受度不高,难以形成“点对面”推广格局。
渔民组织化程度参差不齐,部分渔区合作社或协会运作不规范,未能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优化建议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数字化基础设施投入
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倾斜支持渔区信息化建设,对偏远海岛和滩涂养殖区配置无线网络基站和移动政务服务终端,确保“数字渔政”平台无缝覆盖。定期组织远程培训与点对点辅导,提升基层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
完善跨部门利益协调机制
建立由海洋、农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地方政府等部门组成的“渔业改革协调委员会”,明确各部门在数字化建设、审批流程、生态监管等方面的权责边界。通过绩效考核与问责机制引导各部门主动配合,确保改革举措在基层落地。
健全科研转化与示范推广体系
各级水产局要牵头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建“渔业技术孵化基地”和“渔业示范区”,将科研成果与特色养殖模式进行集成示范。制定渔业技术推广补贴政策,鼓励养殖户主动申请技术改造与升级,对示范户给予物资和技术支持,提高推广覆盖率。
加强渔民合作社和基层组织建设
鼓励渔区成立或改制渔民专业合作社、渔业协会,完善章程和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合作社在技术培训、市场对接、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组织化水平。对积极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参与生态保护的合作社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增强基层渔民组织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深化渔业生态补偿与绿色金融等配套政策
完善渔业生态补偿标准,将补偿金额与渔区生态质量指标挂钩,确保补偿公平、透明。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与保险公司推出低息贷款和综合保险套餐,为养殖户和合作社提供资金保障。探索成立渔业发展基金或渔业风险补偿基金,降低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对渔业主体的冲击。
七、结论
二十届三中全会将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理念,为水产局改革创新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对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保护双重任务,水产局必须紧密围绕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和共享发展要求,以“优化职能定位+数字化赋能+科技支撑+生态导向”四大路径为抓手,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治理与服务水平。典型案例表明,数字渔政、生态补偿与碳汇融合、跨部门协同等举措有效提升了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未来,应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渔区的投入与培训,完善利益协调与监督问责机制,推动科研成果在基层广泛应用,不断壮大渔民合作社和基层组织力量,构建渔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水产局唯有在二十届三中全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指引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才能更好地服务渔业主体、保护海洋生态、实现渔业经济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