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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紧接着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则围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出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在此大背景下,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职能部门,其治理效能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处于国家治理的最前沿,其工作效果最能直观体现改革的成效。
近年来,公安系统内部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放管服”改革、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赋能等,意图破解长期存在的“重打击轻服务”、“警力不足”、“重复执法”等问题。而如何将三中全会的精神实质与这些改革措施有效融合,并在基层落地生根,成为当前公安改革的关键议题。
1.2 研究意义
从学术层面来看,当前关于公安改革的研究多集中于顶层设计和宏观政策层面,缺乏对基层改革实践的系统梳理与深入分析。本文以江苏省S市公安局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力求从基层一线的视角探讨三中全会精神如何被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从而填补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空白。
从实践层面来看,S市作为江苏省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行区,其在社区警务、智能化建设、警民关系优化等方面的探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引领性。通过研究S市公安局的改革实践,不仅有助于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也能为其他地区提供现实参考,助推全国公安基层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1.3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多元方法融合的研究策略。首先,运用文献分析法,系统梳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相关公安改革政策文件,提炼其核心理念与制度导向;其次,运用案例研究法,选择S市公安局作为典型案例,对其改革路径进行深入剖析;再次,采用模拟实地调研法,结合民警访谈与社区观察数据,收集第一手材料;最后,通过归纳总结法,对改革成效与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评估,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确保研究具有现实针对性与学术支撑力。
第二章 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概述与公安改革方向
2.1 三中全会精神的核心内容
2024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提出要以制度型开放促进高水平治理,重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精神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强化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强调治理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原则。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主体,必须依托法律手段规范社会管理和风险防控。
其次,推动数字治理与智能化转型。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和智慧政务平台,这为公安智能警务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持。
第三,突出底线思维与整体国家安全观。全会强调要增强底线意识和风险预判能力,要求基层单位具备对突发事件和复杂社会问题的快速反应与妥善处置能力。
综上所述,三中全会不仅提供了公安改革的宏观指导框架,也为基层警务工作的制度优化、技术赋能和能力提升明确了方向。
2.2 基层警务改革的总体要求
在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基层警务改革被赋予更高政治站位和治理期待。公安部随即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强调要“构建现代警务运行体系”,推动“打防管控服”五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格局。
第一,服务导向的工作理念需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不应仅仅作为社会安全维护者,更要转型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如通过政务服务窗口、群众诉求平台实现便民惠民。
第二,治理模式要从“运动式执法”转向“常态化治理”。这意味着要从以案件驱动的被动管理,转向数据驱动、预警导向的主动防控。
第三,组织结构与职能配置需向社区一线倾斜。基层所队应成为社会治理的枢纽中心,承担起联防联控、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等多重职责。
第四,技术手段要深度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技术手段不应只是技术展示,而要成为警务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实现“科技兴警”的实际转化。
因此,基层警务改革不仅是操作层面的机制创新,更是贯彻党中央治理理念、回应群众期待的现实路径,其成败直接检验改革是否“落地见效”。
第三章 S市公安局基层警务改革的实践路径
3.1 社区警务机制创新
3.1.1 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在贯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S市公安局全面推进“网格+警格”融合发展模式。具体做法是将全市社区按照常住人口、社会复杂程度及治安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网格,并由对应社区民警与网格管理员协同共建,形成“警格长负责、网格员协同”的综合治理体系。
每个社区民警都配备有移动终端设备,实现与指挥中心实时通信,同时,依托“e警通”系统,实现警情信息快速推送与联动响应。例如,在某居民小区发生盗窃案后,社区民警通过平台接警,并立刻调用小区内“雪亮工程”监控资源,第一时间锁定嫌疑人路线,快速调配附近治安力量进行布控,大幅提高案件侦破效率。
此外,S市公安局还将社区重点人员(如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纳入网格动态管理范围,并联合街道综治中心、民政系统开展联动评估和日常走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实”。
3.1.2 群防群治队伍动员
为了更好地落实“三中全会”所强调的社会共建共享理念,S市公安局着重推动“群防群治”体系建设。辖区内动员物业安保、志愿者、楼栋长、退役军人、社区居委干部等群体参与日常治安防控,构建“平安志愿巡防队”“社区安全守望岗”等群众性组织。
公安机关通过定期组织培训、提供装备支持、建立积分激励制度等方式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例如,在某次大型节庆活动中,由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的临时安保队伍协助公安疏导人流、维护现场秩序,极大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问题,也增强了群众的治安参与感和归属感。
3.2 执法规范化建设
3.2.1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针对基层执法过程中“程序不清、记录不全”的问题,S市公安局于2022年开始试点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于2024年全面覆盖。具体做法包括:执法前出示执法身份,执法中全程录音录像,执法后留存可追溯记录。
该制度依托移动执法记录仪与“执法云平台”配套建设,所有执法数据统一上传并进行加密处理,防止删改,形成可溯源、可查验的闭环流程。同时,对执法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智能标注与事后审计,防止“选择性执法”或“执法越界”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