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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第五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5.1 研究结论
5.1.1 总体结论
本文基于2006—2023年我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系统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通过固定效应模型、空间计量模型(SAR、SEM)、内生性检验(IV-2SLS)以及中介效应模型的实证分析,研究得到以下总体结论:第一,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其估计系数在不同模型下均为负值,并且通过了严格的显著性检验。这意味着,随着数字支付、网络信贷、互联网保险等金融科技应用的普及,农村居民的金融服务可得性显著提升,收入增长的机会增多,从而使城乡收入差距趋于收敛。第二,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是一个地区的经济问题,还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空间计量结果表明,一地城乡收入差距的改善能够带动邻近地区的改善,说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跨区域的扩散效应,有助于实现区域共同发展。
5.1.2 分区域结论
在地区异质性分析中,本文将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北部四大区域,分别进行回归估计。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在所有区域均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显著改善作用,但影响程度存在差异。在东部地区,由于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金融科技的边际作用相对较弱,城乡收入差距改善效果不如中西部显著。在中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能够较好地推动农村居民创业就业和农业产业升级,改善城乡收入差距的效应明显。在西部地区,金融科技的边际效应最为突出,这与西部原有金融服务覆盖不足、城乡差距较大的现实密切相关。北部地区的改善效应次于西部,但仍明显高于东部。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传统金融供给不足的地区,发挥了更强的包容性作用。
5.1.3 作用机制结论
在作用机制检验中,本文发现数字普惠金融不仅通过直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还通过农村产业融合、城镇化、农业机械化和农产品流通四条路径发挥间接效应。首先,农村产业融合方面,金融科技通过供应链金融、农业保险和数字支付促进了农业与加工业、服务业的联动,推动了农产品附加值提升,从而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其次,在城镇化方面,金融科技通过消费信贷、住房贷款和创业融资支持农民进城就业和创业,提升了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第三,在农业机械化方面,金融科技缓解了农机购置和维修的资金约束,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现代化,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出水平。最后,在农产品流通方面,金融科技通过电商平台、数字物流和支付体系改善了农产品的交易效率和市场覆盖范围,使农民能够更好地实现产品价值。综上,数字普惠金融的作用机制不仅体现在直接效应上,更体现在促进产业融合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
5.2 政策建议
5.2.1 加快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实证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快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步伐。首先,应完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推动宽带网络、5G信号和移动支付系统在农村地区的全面覆盖。其次,应建立健全多层次金融科技监管体系,既要防范金融科技风险,又要保障其创新活力。再次,应鼓励大型金融科技企业与地方政府、农业合作社开展合作,提升数字普惠金融在基层的落地率。同时,应进一步优化数字金融产品设计,注重适配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降低使用门槛,扩大农村群体的参与度。
5.2.2 推动农村产业融合
农村产业融合是改善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政府应从政策和资金层面提供支持,推动农业与加工、旅游、物流、康养等产业的融合发展。金融科技企业可通过供应链金融和农业保险等产品,支持农业产业链延伸,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同时,要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的发展,借助数字平台推广地方特色产品和文化,拓展农村就业和增收渠道。
5.2.3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引擎。政策层面应注重城乡要素流动的制度改革,打破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壁垒,提升农村人口进城就业的便利性。同时,应加大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的均等化供给,保障进城农民的生活质量。金融科技在其中可发挥辅助作用,通过提供灵活的消费信贷、创业贷款和住房金融服务,缓解农民进城过程中的资金约束,提升其在城市经济中的参与度和收益水平。
5.2.4 提升农业机械化与智能化水平
农业机械化与智能化是提高农业效率、改善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路径。政府应加大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金融科技平台应推出面向农户和合作社的农机贷款、融资租赁和维修保险,降低农业机械购置与使用成本。同时,应推动智能化农业装备的发展与普及,借助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和精细化程度,实现绿色化、智能化、可持续化的现代农业发展。
5.2.5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完善是保障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政策层面应加快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和批发市场的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金融科技平台可为农产品流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风险管理工具,降低其融资成本和运营风险。同时,应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作用,推动农产品“上行”,通过数字物流体系将农产品直接对接城市市场,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农民收益。
5.3 创新点与不足
5.3.1 创新点
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本文结合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收入差距,探讨了金融科技背景下的收入分配问题,拓展了收入分配与普惠金融研究的结合领域。第二,方法上,本文不仅采用传统面板回归方法,还引入空间计量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从空间溢出效应和传导机制两个层面揭示了数字普惠金融的作用路径。第三,实证内容上,本文使用了2006—2023年的省级面板数据,时间跨度长、区域覆盖全面,能够更准确地刻画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动态影响。
5.3.2 不足与局限
尽管本文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第一,数据层面,受限于可得性,部分指标采用代理变量,可能存在一定的测量误差。第二,方法层面,虽然本文使用了空间计量与中介效应模型,但对于动态面板和非线性关系的讨论仍显不足。第三,指标层面,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虽然覆盖较全面,但未能充分反映农村地区具体的使用体验和行为差异,可能低估了实际影响。
5.3.3 未来研究展望
未来研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可进一步引入县域或微观调查数据,以提升研究结论的解释力和针对性。第二,可采用动态空间面板模型,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长期与短期效应。第三,可引入非线性模型或门槛效应模型,探讨金融科技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区域的差异化作用。第四,未来研究还应注重数字金融风险的分析,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隐性风险对城乡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
通过对研究结论的总结与政策建议的提出,本文不仅验证了数字普惠金融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中的积极作用,而且提出了加快金融科技发展、推动产业融合、促进城镇化、提升农业机械化、完善流通体系的政策路径。同时,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也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方向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