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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1.1 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
《民法典》条文众多,内容广泛,理解和适用上存在一定的难度。阐述《民法典》共1260条,涵盖了民事活动中的方方面面,其体系庞大、概念繁复、制度新颖,对法律工作者和普通民众的理解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新增的制度和概念,需要司法解释和案例的进一步明确。举例说明人格权编中的“隐私”、“个人信息”等概念的界定,合同编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以及侵权责任中“自甘风险”的具体认定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的发布来逐步统一和细化。
4.1.2 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升
司法人员需要加强对《民法典》的系统学习和深入理解,提升专业能力。详细说明《民法典》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知识储备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进行大规模、系统性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准确理解和适用新法。
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的“同案不同判”。分析在《民法典》实施初期,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法官在理解和适用某些新规定时可能出现偏差,导致类似案件判决结果不一致。强调统一裁判尺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4.2 与相关法律的衔接与协调
4.2.1 与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的协调
民事与行政、刑事交叉案件的处理,需要不同部门法的有效衔接。举例说明如个人信息保护,既涉及民事侵权,也可能涉及行政处罚甚至刑事犯罪。分析《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刑法》等法律的衔接机制,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权限交叉、责任划分等问题。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何贯彻《民法典》的理念和原则。探讨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如何将《民法典》的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融入行政执法,避免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不当干预。
4.2.2 与地方法规、司法解释的清理与废止
大量与《民法典》冲突或重复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需要及时清理、修改或废止。阐述《民法典》实施后,此前颁布的大量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中与《民法典》不符、相抵触或已被取代的条文,需要进行彻底的清理和修订工作,这项工作量巨大且复杂。
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协调性。强调清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协调性,避免“新法旧规”并存导致的法律适用困境。
4.3 新型社会关系与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
4.3.1 数据权利的界定与保护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带来的数据权益问题日益突出。深入探讨《民法典》对数据权利的规定相对原则性,而现实中数据收集、存储、使用、交易、共享等环节的复杂性远超法典的预期。分析如何具体界定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如何平衡数据流通利用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
《民法典》对数据权利的规定相对原则,需要更细致的法律规范。指出需要后续的专门立法(如《数据法》)、司法解释以及行业规范来细化和完善数据权利的保护体系。
4.3.2 基因技术、生命伦理等前沿问题
基因编辑、辅助生殖等前沿科技发展,对民事法律提出了新的伦理和法律挑战。阐述生命科学领域的飞速发展,如基因编辑婴儿、代孕、冷冻胚胎等,对生命权、生育权、亲属关系、继承等传统民事法律概念和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
《民法典》对此类问题的规定仍需完善。分析《民法典》在这一领域仍然存在空白或原则性规定,未来需要立法者、伦理学家、法学家共同探讨,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进行法律规制,平衡科技进步与社会伦理、公共利益的关系。
第五章 对策建议
5.1 加强《民法典》的普法宣传与理论研究
5.1.1 持续深入的普法宣传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民法典》知识。建议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制作通俗易懂的普法视频、漫画、音频、专题节目等。
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农民工、企业经营者等不同群体,设计定制化的普法内容和形式。例如,在学校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在社区组织老年人法律讲座,在企业进行合同法律风险培训等,从而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5.1.2 健全《民法典》的理论研究体系
鼓励法学专家学者深入研究《民法典》的理论内涵和实践问题。建议设立专项研究基金、重大研究项目,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法学专家对《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具体制度进行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对新设制度、疑难条文、实践争议进行重点攻关。
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为法律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举办高水平的学术会议、研讨会,促进国内外学者的交流,汇聚智慧,为《民法典》的准确适用和完善提供前瞻性、建设性的理论指导。
5.2 完善配套立法与司法解释
5.2.1 及时制定、修改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根据《民法典》的原则和规定,及时修订与《民法典》不符的法律法规。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牵头,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对与《民法典》冲突、重复或已被取代的条文进行修改或废止。例如,婚姻家庭、继承等领域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
制定针对特定领域的配套实施细则或部门规章。针对《民法典》中原则性规定较多的领域,如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流通交易、物业管理、慈善信托等,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部门规章,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5.2.2 健全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应适时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民法典》的疑难问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布具有指导意义的司法解释,对《民法典》中的模糊概念、交叉条款、适用争议进行权威性解释,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发布具有典型意义和指导价值的案例,通过案例指导的方式,引领各级法院统一裁判思路和标准,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5.3 提升司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养
5.3.1 加强《民法典》的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