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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本结构重点突出“协议履行机制—执行困境—制度创新”三重主线,聚焦协议法律属性、履行难点、司法强制执行程序与多元协同保障,全面分析履约障碍、执行路径与优化策略。全文理论与实践结合、创新性强。
子女抚养协议的履行及强制执行问题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1.1.1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协议的重要地位
1.1.2 “协议履行—执行困境—制度创新”主线的研究意义
1.2 研究意义与理论价值
1.2.1 儿童权益保护与家庭和谐的现实需求
1.2.2 民法典实施下家事执行体系完善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1.3.1 文献梳理与案例剖析
1.3.2 实证调查与比较法研究
1.3.3 制度创新与政策建议
第2章 子女抚养协议的法律性质与效力认定
2.1 抚养协议的法律属性分析
2.1.1 民事合同性质与家庭协议特殊性
2.1.2 民法典相关条款解读
2.2 协议生效的法定条件与效力界限
2.2.1 协议内容合法性、明确性及可执行性
2.2.2 “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效力的影响
2.3 协议履行主体与义务范围
2.3.1 抚养费支付、探望权、教育医疗等条款
2.3.2 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及履行保障
第3章 抚养协议履行的现实困境与司法挑战
3.1 协议履行难题分析
3.1.1 主动履约率低与违约原因
3.1.2 经济压力、家庭矛盾、恶意规避等因素
3.2 抚养协议内容的执行障碍
3.2.1 金钱给付条款的执行问题
3.2.2 物的给付与行为义务执行困境
3.2.3 探视、陪伴等非财产义务的特殊难点
3.3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实践困境
3.3.1 申请执行门槛与证据要求
3.3.2 被执行人财产查控与执行措施有限
3.3.3 非财产义务执行力弱、救济方式单一
3.4 儿童利益保护与执行权衡
3.4.1 执行措施对儿童权益的间接影响
3.4.2 协议变更与个案特殊性考量
3.5 典型案例分析与数据梳理
3.5.1 判例回顾与执行数据统计
3.5.2 案例剖析中的难点与经验
第4章 抚养协议强制执行的制度创新与多元保障
4.1 执行路径优化与司法机制完善
4.1.1 简化申请程序与证据标准
4.1.2 完善财产申报、查控与执行惩戒机制
4.2 非财产义务执行创新路径
4.2.1 探视、陪伴等行为义务的监督与评估
4.2.2 行为替代、社区服务等创新救济模式
4.3 多元协同的执行保障体系
4.3.1 法院、社区、社会组织联动机制
4.3.2 儿童心理辅导与家庭关系修复
4.4 技术赋能与智能化执行
4.4.1 信息化平台推动执行公开透明
4.4.2 数据共享、信用惩戒与风险预警
4.5 国际经验借鉴与本土创新
4.5.1 发达国家家事执行经验对比
4.5.2 中国制度本土化路径与特色构建
第5章 结论与理论升华
5.1 主要研究结论
5.2 理论创新与实践启示
5.3 局限性与未来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A 执行案例采集与分析方法
附录B 社区协同与心理辅导方案
中文摘要
随着我国离婚案件逐年增加,子女抚养协议作为父母间协调子女利益与责任分配的重要法律文件,成为家庭纠纷化解和儿童权益保护的核心机制。理论上,子女抚养协议经双方协商、法院认可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实际履行与强制执行过程中,面临履行率低、执行力弱和权益保障不充分等诸多难题。本文以“协议履行机制—执行困境—制度创新”为主线,系统梳理子女抚养协议履行与强制执行的法律基础、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致力于推动家事审判现代化和儿童福利体系完善。
首先,论文系统分析了子女抚养协议的法律属性,明确其兼具民事合同与家庭协议的双重属性。协议内容需符合合法性、明确性和可执行性,法院需结合“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实质审查。抚养协议通常涵盖抚养费、教育、医疗、探视权等多方面,内容越具体、操作性越强,其法律效力和履行保障就越充分。然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受经济压力、家庭矛盾、执行意识薄弱等因素影响,违约、拒付、恶意规避等现象时有发生,抚养义务履行率不足。
论文进一步揭示抚养协议执行难的现实症结。一方面,金钱给付类义务虽然在法院强制执行路径上相对明晰,但财产查控难、执行措施有限、规避现象普遍,导致部分抚养费长期无法兑现。另一方面,探视、陪伴、教育等非财产义务缺乏可量化执行标准,法院强制力有限,难以保障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维系。司法程序中,申请门槛高、证据标准严、救济渠道单一,被执行人失联、财产转移等现象,进一步加大了执行难度。典型案例与判例数据表明,抚养协议的强制执行既需要法律体系保障,更需要多元社会协同和技术支撑。
在对策层面,论文创新提出多维优化路径:一是简化强制执行申请与证据标准,完善财产申报和执行惩戒机制,提升履约威慑力;二是针对探视、陪伴等非财产义务,引入行为义务监督评估和创新救济,如行为替代、社区服务等,推动亲情关系维护和纠纷实质化解;三是构建法院、社区、社工、心理咨询等多元协同保障体系,强化儿童利益保护、家庭关系修复和社会支持网络建设;四是运用大数据、智能化平台,推动执行信息公开、风险预警与信用惩戒,提升执行透明度与效率;五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推进本土化制度创新,完善家事执行与儿童保护机制。
论文最后指出,子女抚养协议的履行及强制执行是家庭法治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法律、社会、技术三方协同,完善多元化履约保障和执行救济,才能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实现家事司法的人性化与高效化。
综上,本文以“协议履行机制—执行困境—制度创新”为主线,系统梳理并深入分析子女抚养协议的履行与强制执行问题,为中国家事审判与儿童权益保障体系升级提供理论创新和实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