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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优化方向 具体建议 预期成效
党建引领协商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协商议事平台 确保治理方向,凝聚各方力量
政府购买服务 完善购买服务机制,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效率
培育社会组织 扶持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政策支持 激活社会活力,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企业责任 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城市建设和公益 促进政企互动,拓展治理资源
公民参与 拓宽参与渠道,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 提升治理回应性,增强社会凝聚力
5.3 推进基层治理重心下移:构建精细化管理体系
将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是破解“大城市病”、实现精细化治理的关键。
强化街道(乡镇)统筹协调能力:赋予街道(乡镇)更大的统筹协调权,整合区级部门在辖区内的行政资源和力量,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深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协同的社区治理格局。健全民主议事协商制度,保障居民的自治权。
推行“微网实格”治理模式:将城市管理和服务细化到更小的网格单元,配备专职网格员,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进行全面摸排和动态管理,实现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服务。
下沉公共服务资源:将更多公共服务资源和事项下沉到街道(乡镇)和社区,建设功能完善的基层综合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加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同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表 5.3.1 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对策建议
优化方向 具体建议 预期成效
街道统筹 赋予街道(乡镇)更大统筹权,整合区级力量 提升基层响应能力,确保事有人管
社区治理 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元主体治理格局 激发社区活力,保障居民自治
网格化管理 推行“微网实格”,实现精细化管理和服务 提升治理效率,精准回应需求
资源下沉 更多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到基层,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增强获得感
矛盾化解 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
5.4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升均等化与品质化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是破解供需矛盾、提升特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缩小城乡之间、区域内部的公共服务差距,确保所有居民享有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市场和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非基本公共服务,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差异化需求。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化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实现服务的便捷可达。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激发社会活力,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加强公共服务智慧化升级: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推动公共服务智慧化升级,发展智慧医疗、在线教育、智慧养老、智能交通等,提升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
表 5.4.1 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对策建议
优化方向 具体建议 预期成效
均等化 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 保障民生底线,促进社会公平
多样化 鼓励市场和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个性化服务 满足差异需求,提升生活品质
设施布局优化 科学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便捷可达 提升服务可及性,方便居民生活
供给机制创新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引入市场竞争 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激发社会活力
智慧化升级 发展智慧医疗、在线教育、智慧养老等 提升服务智能化、精准化、便捷化
5.5 强化科技赋能与智慧治理:提升精细化与智能化水平
科技赋能是特大城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引擎。
建设城市大脑与智慧治理平台:构建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城市大脑”或智慧治理平台,汇聚整合城市运行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各类数据,实现城市运行态势实时感知、风险智能预警、资源高效调度、辅助科学决策。
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明确数据共享的法律法规、数据权属、安全责任等,确保数据合规利用。
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应用:运用AI进行智能客服、智能审批、智能监管;利用物联网实现城市设施的实时感知和管理;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政务存证、数据溯源、信用管理中的应用,提升治理的智能化和可信度。
推广“一网通办”与“一网统管”:以“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体验,以“一网统管”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响应能力,实现两张网的深度融合,构建特大城市一体化智能治理体系。
加强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在智慧治理建设和数据应用过程中,始终将网络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保护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滥用或泄露。
弥补数字鸿沟:在推动智慧治理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保留和优化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提供人性化的帮办代办服务,确保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惠及全体人民。
表 5.5.1 科技赋能与智慧治理对策建议
优化方向 具体建议 预期成效
城市大脑 建设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城市大脑”或智慧治理平台 提升决策科学性,实现城市智能管理
数据共享 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推动数据开放 提高数据利用率,支撑精准治理
技术应用 发展AI、物联网、区块链等智慧应用场景 提升治理智能化,实现业务自动化
“两网融合” 推广“一网通办”与“一网统管”的深度融合 提升服务效率,增强城市运行韧性
安全与隐私 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保障公民个人隐私 确保数据安全,增强政府公信力
数字鸿沟弥补 兼顾特殊群体需求,保留线下渠道,提供帮办代办 确保服务普惠共享,提升全社会满意度
5.6 健全法治保障与监督评估:规范运行,持续改进
完善的法治保障和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是特大城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规范运行和持续改进的保障。
完善城市治理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和完善与特大城市社会治理创新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城市治理的权力边界、责任划分、行政程序、公民权利等,确保治理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文明,提升执法公平性,增强政府公信力。
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构建科学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减少腐败和不作为现象。
建立健全综合评估体系:建立特大城市社会治理的综合评估体系,涵盖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社会满意度、基层治理效能、智慧治理水平等多个维度,注重结果导向和公共价值创造。
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城市治理的运行情况和创新成效进行独立评估,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公信力。拓宽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监督和评价的渠道,将社会监督作为改进服务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因大胆探索、敢于担当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基层干部的改革积极性,避免因担心犯错而墨守成规。
表 5.6.1 法治保障与监督评估对策建议
优化方向 具体建议 预期成效
法规完善 及时修订和完善城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治理合法性,提供制度依据
规范执法 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 提升执法公平性,增强政府公信力
权力监督 构建多层次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依法运行 减少腐败不作为,保障公民权益
综合评估 建立多维度、结果导向的社会治理评估体系 科学衡量治理成效,指导持续改进
第三方评估 引入独立机构对治理进行评估,提高客观公信力 促进评估公正,推动问题解决
容错纠错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部创新积极性 鼓励大胆探索,减少改革阻力
第六章 结论
本研究深入探讨了特大城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问题,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特大城市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正面临人口膨胀、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社会矛盾多发和基层治理“碎片化”等严峻挑战。 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已难以有效应对这些复杂的综合性问题。
特大城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治理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其核心在于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
当前我国特大城市在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面临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固有弊端、城市治理本身的复杂性挑战以及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为有效破解特大城市社会治理难题,提升城市治理能力,需要从多个维度系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本研究从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机制、推进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强化科技赋能与智慧治理以及健全法治保障与监督评估等六个维度,构建了具体的创新路径。
这些创新路径旨在通过明晰政府权责、创新协同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治理能力,有效破解“大城市病”,实现特大城市更加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和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未来的特大城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将更加注重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韧性。 这需要各级政府坚定改革决心,打破行政壁垒,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协同合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