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浏览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提供优质高效、公平普惠的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根本职能。政府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更便捷、更精准、更人性化的服务,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
由重审批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 大幅减少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市场主体实行“无事不扰”的精细化监管。同时,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为企业和公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从而提升企业和公民的满意度。
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以公民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办事需求为导向,整合跨部门、跨层级的服务事项,提供从出生、教育、就业、婚育、养老到企业开办、经营、注销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让群众感受到政府的贴心和便利。
4.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办事便利度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直接提升企业和公民办事便利度,从而提高社会满意度的关键举措。
持续精简审批事项: 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流程和时限,实行清单管理并动态调整,让群众感受到政府的“刀刃向内”。
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统一整合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避免企业和群众多头跑路、重复提交材料。
深化“一网通办”: 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掌上办”转变,实现政务服务“一个平台、一张网、一次登录、全网通办”,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优化审批流程和环节: 围绕企业和群众的“一件事”,全面梳理和再造办事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环节,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便利化措施,让群众感受到政府的“流程再造”。
推广智能审批: 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RPA等技术,对符合条件的简单高频事项实现“秒批秒办”、“智能审批”,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办理效率和准确性。
4.3 组织机构优化:提高政府运行效率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合理配置权力,是提升行政效能,间接提高社会满意度的重要保障。
精简机构与行政层级: 深入推行“大部制”改革,整合职能交叉重叠的部门,减少行政层级和内设机构,实现“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率。例如,将分散的审批职能归并到统一的行政审批局,提升专业化水平。
强化统筹协调机构: 设立或强化专门的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机构或数字政府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资源整合、监督评估等,打破部门间的“条块分割”,实现政府服务供给的整体性。
构建扁平化、协同化体系: 借助信息技术,打破传统科层制的层级限制,推动政府组织向扁平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例如,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远程协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
推动基层服务机构整合: 在乡镇(街道)层面,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窗口,建设集多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4.4 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增强群众获得感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是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从而提高社会满意度的核心内容。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凡是市场和社会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政府应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力量购买,将专业服务交给专业机构提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标准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服务质量。
鼓励公私合作(PPP): 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探索推广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服务效率。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 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人性化公共服务方面的优势。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税收优惠、人才培养、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发展社区自治与互助服务: 激发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鼓励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平台搭建,推动社区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供给单元,实现治理重心下移。
推动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 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不同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实现公共服务的定制化和精准投放。例如,根据用户画像主动推送相关政策信息、提供个性化办事指南,让群众感受到服务的“量身定制”。
4.5 数字政府建设:提升便捷性与透明度
数字政府建设是提升行政管理体制效率、透明度、回应性,从而提高社会满意度的重要路径。
全面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完善国家、省、市、县、乡镇/街道五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统一、便捷的线上服务入口。
构建数据共享与应用平台: 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和信息孤岛,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公共服务需求、社会态势等进行深度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用数据说话”。
发展智慧化公共服务应用: 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发展智慧医疗、在线教育、智慧养老、智能交通等应用,提升公共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实现服务流程自动化、智能决策。
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如5G网络、物联网设备、数据中心等)的投入,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保障信息安全与隐私: 在数字政府建设和数据应用过程中,始终将网络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保护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滥用和泄露。
弥补数字鸿沟: 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保留和优化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提供人性化的帮办代办服务,确保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惠及全体人民,提升全社会的满意度。
4.6 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
法治政府建设是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根本保障,也是提升社会满意度的重要基石。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制定和完善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政府职能、权力边界、行政程序、公民权利等,确保政府行为有法可依。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文明。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提升执法公平性。
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构建科学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减少腐败和不作为现象,提升政府公信力。
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 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发挥其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提升政府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让群众感受到权利有保障。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7 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提升治理回应性
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是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提升社会满意度的直接体现。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建立多元化、便捷化的公众参与渠道,包括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意见箱、热线电话、市民论坛、听证会、座谈会等,广泛征集民意、吸纳民智。
健全民意表达和反馈机制: 建立健全民意调查、满意度测评、意见征集、投诉举报等机制,确保公众的意见能够及时、有效地传达到政府部门,并得到及时回应和处理。
推动协商民主在治理中应用: 鼓励通过协商对话、民主议事等方式,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矛盾化解等环节,充分听取公民、企业、社会组织的意见,形成广泛共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强化公众监督: 鼓励公民、媒体、社会组织对政府工作和公共服务进行监督。通过信息公开、办理进度查询、结果公示等方式,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使政府改进服务。
将公众满意度纳入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以公众满意度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将满意度调查结果与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晋升、奖惩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5.1 主要研究结论
本研究深入探讨了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与社会满意度提升之间的关系,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与社会满意度提升是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的有机统一体。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是提升社会满意度的根本途径和必要条件,而社会满意度的提升则能反向促进行政管理体制的持续深化改革。
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在服务社会、回应民意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社会满意度的持续提升。 主要体现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部门壁垒、审批繁琐、服务体验不佳、数字鸿沟等。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促进社会满意度提升的路径是多维度、系统性的。 本研究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机构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创新、数字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等七个维度,构建了具体的创新路径。
这些创新路径旨在构建以人民为中心、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回应迅速的行政管理体制,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而持续提升社会满意度。
在创新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并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如利益格局调整、信息安全、改革阵痛等,确保改革的平稳顺利推进和预期成效的实现。
5.2 优化建议与政策启示
基于上述研究和结论,本研究提出以下优化建议和政策启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社会满意度作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核心目标和衡量标准。 建立健全以满意度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评判政府工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 大力推行清单管理、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为企业和公民提供高效、便捷、公平的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以科技赋能提升服务体验。 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破数据壁垒,发展智慧化公共服务应用,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弥补数字鸿沟,确保服务普惠共享。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与权威性。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满足多元化需求。 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发展社区自治和互助服务,提供更加专业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实现扁平化协同化。 精简机构与行政层级,强化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基层服务机构整合,提升政府整体运行效率和协同效能。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监督和评价的渠道,建立健全民意表达和反馈机制,确保政府决策能够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 优化队伍结构,强化专业培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具备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的公务员队伍。
重视改革风险防范,确保创新行稳致远。 建立健全改革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特别要关注信息安全、数据滥用、改革阵痛等问题,确保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推进。
5.3 研究展望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与社会满意度提升是一个持续演进的复杂系统工程。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满意度测量方法与评估体系的精细化研究: 探索将心理学、行为经济学等理论引入满意度测量,构建更科学、更精准、更具可操作性的满意度评估指标体系,并将其与政府绩效考核深度融合。
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满意度提升中的应用与挑战: 深入分析这些技术如何更精准地识别和回应群众需求,同时探讨其在数据隐私、算法偏见、数字鸿沟等方面的伦理挑战及应对策略。
不同公共服务领域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与满意度提升的差异化研究: 针对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环保等具体公共服务领域,分析其行政体制创新与满意度提升的特定逻辑和有效路径。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对社会心理满意度和社会和谐的影响研究: 探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如何通过提升公平正义、安全感、获得感等,进而影响社会整体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程度。
公民参与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中提升满意度的深层机制研究: 深入分析公民参与的质量和有效性如何影响其满意度,以及如何激发公民参与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