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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网络虚拟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认定与分配
摘要
随着互联网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在现代家庭财产结构中的比重日益提升。网络游戏账号、虚拟货币、网络支付余额、数字藏品、社交平台权益等新型虚拟财产频繁出现在离婚财产分割的争议中。由于现行法律对虚拟财产的定性与保护尚处于发展阶段,离婚分割中如何认定、估值、分配网络虚拟财产成为司法实践的新难点。本文梳理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与分类,分析了其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主要争议,结合典型判例探讨虚拟财产的认定、价值评估与分配规则,并从立法完善、司法实践、行业规范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研究认为,应加强虚拟财产法律定性和财产登记管理,完善司法分割标准与操作机制,保障夫妻双方合法权益,推动数字财产保护和分割规则与时俱进。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认定;数字经济
引言
数字化浪潮推动了社会经济形态的深刻变革,网络虚拟财产逐渐成为家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游戏账号、电子钱包余额、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数字藏品、视频网站会员、微博/抖音账号等均具备明显的财产价值和交易属性。然而,网络虚拟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长期游离于传统财产分割范畴之外,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和司法判例指导。夫妻离婚时,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归属、如何估值和分割等问题,屡屡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部分案件因缺乏证据、平台不配合、价值难以量化等原因,致使虚拟财产分割难以落地,甚至引发新的法律风险。本文围绕网络虚拟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认定与分配难题,系统梳理相关法律依据与典型判例,总结实践经验,提出完善建议,助力婚姻家庭与数字经济治理现代化。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与类型
1.1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界定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中,由用户依照平台规则通过投资、劳动、消费等方式获得并实际控制,具有经济价值或可交换性、可支配性的财产性权益。其法律属性介于传统有形财产和权利之间,兼具信息性、可控性和经济价值。
1.2 虚拟财产的主要类型
(1)虚拟货币类:如比特币、以太币、Q币、游戏币等平台流通的电子货币。
(2)虚拟账号类:包括网络游戏账号、社交媒体账号(如微博、抖音、微信)、各类会员账号(视频网站、音乐平台等),部分账号附带丰富的数字资产。
(3)数字藏品和NFT:如数字艺术品、NFT头像、区块链认证收藏品等。
(4)电子钱包与支付余额: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绑定的网络钱包余额、红包、积分等。
(5)数据权益与其他数字资产:视频网站等级权益、云盘容量、域名、邮箱、虚拟地产等。
1.3 法律属性争议
我国《民法典》未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分类和分割标准,仅在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部分司法解释与行政法规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作出原则性说明。实践中多将虚拟财产视为特殊的民事权利或动产,强调其可交易性与可支配性,并逐步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司法认定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二、网络虚拟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争议与挑战
2.1 虚拟财产共同性认定难
离婚分割时,需首先认定虚拟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争议点包括:
(1)取得时间与方式: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双方共同投资或参与的虚拟财产,一般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2)实名登记与实际控制:部分虚拟财产以个人账号为载体,是否归属夫妻双方存在争议。
(3)平台规则与法律适用:不同平台对虚拟财产归属、转让、继承的限制不同,影响共同性认定。
2.2 虚拟财产价值评估难
虚拟财产的价值波动大、评估手段有限。多数平台未开放第三方评估通道,导致:
(1)财产价值难以量化,法官面临估值困境;
(2)部分虚拟财产如账号等级、道具装备、粉丝量、数字藏品等具有独特性,缺乏统一估价标准;
(3)虚拟货币等存在剧烈价格波动甚至法律风险,分割时面临高不确定性。
2.3 虚拟财产分割执行难
(1)平台协作难:部分互联网平台不予协助,无法冻结、划转、变更虚拟财产归属。
(2)技术性难题:如游戏道具、账号权益等无法实体拆分,只能作价值补偿。
(3)转移隐匿风险:一方可随时通过转移、出售、变现等手段,转移虚拟财产,维权取证难度大。
(4)隐私与数据保护冲突:分割过程中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安全,平台需平衡用户隐私与司法协作。
2.4 虚拟财产分割的法律空白
目前我国《婚姻家庭编》《物权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对虚拟财产分割方式、估值标准、协作流程做出详细规定。部分基层法院因无操作指引,往往“以实物归属一方、价值补偿另一方”原则处理,但实际执行效果有限。
三、典型案例分析与司法实践
3.1 案例一:游戏账号归属争议
A、B夫妻离婚,婚内A长期运营一款热门网络游戏账号,账号内含稀有装备和高等级角色。法院认定该账号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因账号实名认证、平台禁止转让,最终判决账号归A所有,A以市场评估价值补偿B。B因无法实际参与账号评估和交易,补偿金额争议不断,导致纠纷持续。
3.2 案例二:比特币分割难题
C、D婚内购入比特币并存于个人数字钱包,离婚时C将比特币全部转移至境外平台,D无力取证。法院审理认为比特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举证困难、平台不协作,最终只认可D能证明部分比特币的现值,导致实际分割大打折扣。
3.3 案例三:社交账号粉丝权益分割
E、F夫妻共同运营短视频账号,账号积累大量粉丝并实现变现,离婚时双方争夺账号归属。法院认定账号为共同财产,并参照账号粉丝数、营收能力、第三方交易价格进行估值,最终判定账号归主创方E所有,F获得经济补偿。
3.4 司法经验与趋势
(1)主张“价值补偿为主、协商优先、平台配合”的分割原则;
(2)鼓励双方提前证据保全,及时收集账号信息、财产明细、交易流水;
(3)法官多以资产登记时间、婚内经营参与度、平台可操作性等为主要依据,灵活处理分割方式;
(4)少数法院尝试引入公证、鉴定、第三方评估机构介入,提升分割公正性和操作性。
四、网络虚拟财产认定与分配的法律规则